包头师范学院校园安全温馨提示
为创建安全、文明、舒适、和谐的学习环境,防止意外事件发生,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卫处、学生工作部提醒广大同学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1、将现金及时存入银行,要保管好信用卡(存折)、密码和身份证,三者分开存放,切记不要将密码泄露给他人,不要用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做密码。
2、手提电脑、手机、照相机、钱包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3、宿舍钥匙不借与他人,若钥匙丢失应及时请求管理员换锁。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同学一定要关窗、锁门,早上起床洗脸、晚上睡觉前务必锁好门,关好窗,以防止小偷趁无人(或熟睡)之机入室盗窃或从窗口“钓”走物品。按时就寝,不晚归、夜不归宿。
4、在食堂、图书馆、教室、运动场等公共场所时,务必将书包及贵重物品保管好,做到贵重物品不离身。
5、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发现可以人员冒充同学、老师或推销商品的外来人员要及时拨打6193110报保卫处值班室。不将个人证件随意借给他人,不将个人信息资料随意提供给他人。不轻信陌生人,不轻信马路广告或网上及手机中的信息,勤工助学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防止上当受骗。
6、提高消防安全和自身安全意识,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和吸烟;不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违禁物品带入宿舍,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宿舍离人及时断电,停止为充电宝、台灯等用电器充电,不私拉乱接电线,避免引发火灾。
7、注意校园交通安全,校内禁止超速骑车,尤其是摩托车、电动车行使速度要低于15公里每小时,不逆向行驶,不相互追逐。穿越校园周边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线,不闯红灯。
8、不购买和食用校园周边小吃摊点售卖的食品和外卖食品,防止食品卫生中毒事件发生。
9、携带贵重物品和大件物品进出校门和宿舍时,配合门卫做好出入登记。学生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含亲友)。保持宿舍清洁卫生,多开窗通风,杜绝宿舍饲养宠物,防止传染疾病。
10、外出时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三轮车,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发生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6193110,15391023110。
包头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