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关于开展2015年综治工作考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2015年综治考评工作,反馈学校综治办2015年对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综治工作检查情况,听取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对学校综治工作意见,保持校园综治维稳工作高压态势,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意识,强化各单位综治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经学校综治委研究,学校综治办将于3月16日对各单位2015年综治工作进行集中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及程序
(一)听取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综治自查问题的汇报和对学校综治工作的意见、建议。(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二)综治办反馈2015年对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综治检查情况。
(三)通报2015年包头市消防工作情况、全区学校学生伤亡及事故情况。
(四)与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签订《包头师范学院2016年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请各二级学院参会领导准备党总支公章、有关部门领导准备部门公章)
二、考评分组安排
文科组:文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理科组: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音体美组:美术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
重点部门:学生工作部、团委、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图文信息中心(包括信息中心)、后勤处
三、考评时间、地点
(一)文科组集中考评地点:文学院会议室(博学楼820室)
时间:3月16日上午8:30——10:00;
(二)理科组集中考评地点:化学学院会议室(齐志楼320室)
时间:3月16日上午10:10——11:40;
(三)音体美组集中考评地点:音乐学院会议室(音乐楼218室)
时间:3月16日下午2:30——4:00;
(四)重点部门集中考评地点:旧逸夫楼(原校医院)212室
时间:3月16日下午4:10——5:10。
四、参会人员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各重点部门负责人。
特此通知
包头师范学院综治办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