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清理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的公告
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校容管理,整治校园环境,根据学校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保卫处将于2015年11月5日,对全校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如有认领的老师、学生,请持有效证件到保卫处校容管理科(南院南门东侧二楼)认领,认领期限结束后,保卫处将按有关规定,将废旧、无主车辆移交包头市车辆管理部门集中处理。请各位老师、同学相互转告。
车辆清理存放地点:
南院暂存于2号学生宿舍后,北院暂存于14号学生宿舍后。
车辆认领时间:
2015年11月5日—11月30日
保卫处提示各位老师、同学:请文明、规范、有序停放各自车辆,大家携手共建美好校园,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保卫处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