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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清理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的公告

2015年11月04日 17:51 hqq   点击:[]

保卫处关于清理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的公告

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校容管理,整治校园环境,根据学校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保卫处将于2015年11月5日,对全校废旧(无主)自行车、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如有认领的老师、学生,请持有效证件到保卫处校容管理科(南院南门东侧二楼)认领,认领期限结束后,保卫处将按有关规定,将废旧、无主车辆移交包头市车辆管理部门集中处理。请各位老师、同学相互转告。

车辆清理存放地点:

南院暂存于2号学生宿舍后,北院暂存于14号学生宿舍后。

车辆认领时间:

2015年11月5日—11月30日

保卫处提示各位老师、同学:请文明、规范、有序停放各自车辆,大家携手共建美好校园,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保卫处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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