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院综治、保卫信息网络制度
一、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学校现建立健全五条治安信息网络系统。这五条信息网络系统的牵头单位和信息渠道分别如下:
1、综治办、保卫处牵头的综治责任人渠道。包括校综治委委员单位负责人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即综治委全体成员。
2、党政办公室牵头的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和秘书渠道。包括各部、处、馆秘书和院系秘书。
3、保卫处为主的治保干部渠道。包括保卫处干部、工人、各院系治保小组组长、保卫处校卫队、门卫、夜勤。
4、团委、学生处牵头的学生治保干部渠道。包括团委、学生处所聘学生干部、学生会治保部全体成员(含各院系治保部部长)。
5、以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为主的公寓管理员信息渠道。
二、以上五条渠道分别按归口由下而上地报送校园治安保卫信息,各牵头单位将信息集中整理后,可直接交由综治办和保卫处检查落实,也可交学校党政办公室协调解决。
三、信息反映要及时、准确,任何单位不得瞒报、晚报或不报。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追究本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