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院保卫处校园巡逻车管理办法
为严格校园110巡逻车的管理,保证巡逻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严格按照包头市公安局对校园110的要求进行使用、管理;
二、认真服从包头市公安局对巡逻车的统一指挥,随时按指令、按需要出警,出警干部要做好出警记录;
三、巡逻车的管理、使用实行责任制,由办公室协调;巡逻车的驾驶、保养、维修,由驾驶员负责;特殊情况须经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四、巡逻车主要用于校园(包括西校区)及周边治安巡逻,处置各种治安案件,同时用于部门公务;
五、根据校园实际情况,巡逻车常规巡逻时间为每天四次,即中午一次,晚上三次;
六、驾驶员要做好用车记录,严格控制用车成本;
七、巡逻车保险、年检等事宜由办公室和驾驶员负责,及时联系,及时办理;
八、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学校车队的管理办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