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院保卫处门卫岗位职责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找人顶替,不准饮酒上岗。
二、必须着装整齐,佩带袖标,按时上岗,热情服务师生。
三、认真履行职责,禁止酗酒者、无证人员和闲散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小商贩在校门口两侧50米摆摊叫卖;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入内,进入车辆需以有效证件换取校内临时通行证。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到岗后必须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五、凡带出校门、楼门的物品必须持主管单位证明,经治安科审核方可放行。
六、校门口、楼门口不得乱停放自行车、机动车,要经常清理,不听劝阻者可报治安科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