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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关于表彰2011年度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及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2年04月24日 16:40 hqq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

关于表彰2011年度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及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1年,在上级政法委、综治委、校党委和行政的亲切关和怀支持下,全校各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全校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全力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持了校园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2011年维护校园稳定、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圆满通过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工委)、包头市和青山区等四部门的检查考核,被青山区评为“实绩突出单位”。我校被青山区委、政府评为2010——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防范系统先进集体。张晋同志被评为青山区防范系统先进个人。保卫处所在的机关第五支部被学校评为2011年度“先进党支部”。保卫处被学校评为“优秀”部门。保卫处3名同志被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和安全厅评为2011年全区高校优秀保卫干部。

2011年年底,学校成立检查考核小组,对各单位2011年综治、学工等工作进行了集中检查,听取了工作汇报,查看了档卡资料和实地情况。各单位上报了自查结果,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了测评,综治办又根据日常掌握的工作情况,对全校综治工作进行了考核评比。学校党委和综治委认为:在2011年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时期,各单位都把维稳和综治工作当作一件重要的大事来抓,自觉地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营造了很好的教学、生活和科研工作环境,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值班、巡逻,确保了校园的政治和治安稳定。

为表彰先进,促进2012年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决定对化学学院等8个“优胜单位”,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等11个“达标单位”,对周毅等19名先进责任人,对薛志东等3名优秀保卫干部,对胡占胜等12名先进门卫夜勤予以表彰奖励。希望这次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强化综治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在2012年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及综治工作中创新、进步,在维护学校政治、治安稳定和本职工作中再创佳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此决定

附:《2011年度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及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包头师院综治委

2012年4月23日

2011年度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及综治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胜单位(8个 各奖励500元)

化学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资源与环境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文学院 保卫处

二、达标单位(11个 各奖励400元)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图书馆 经济与管理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音乐学院 国际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美术学院 政治与法律学院 体育学院

三、优胜单位先进责任人(8个 各奖励400元按2011年责任人为准)

周 毅 郭金虎 史继敏 李建军 周汉忠 于瑞成

李砂砂 张 晋

四、达标单位先进责任人(11个 各奖励300元按2011年责任人为准)

李东魁 姜 明 薛红旗 白利平 胡琮禹 马春生

张海峰 田 强 王秋实 齐振华 王晓东

五、优秀保卫干部(3个 各奖励300元)

薛志东 高 峰 刘 平

六、先进门卫夜勤(12个 各奖励200元)

胡占胜 贾树军 进宝玉 胡国欣 杨彦林 张玉才

杨忠义 刘丽霞 李桂兰 邓宝凤 杨育英 杨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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