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长:6193135副处长:6193136 副处长:6193430 综合科:6193137 治安科:6193138政保科:6193137 安全管理科:6193152 治安科: 6193139 消防科:6193155 警务室:6193153 消防值班室:6193119 总值班室:6193110
包头师范学院警务室致全校...
保卫处关于迎新军训期间道...
关于调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处、室、馆、中心:
学校第三轮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已经结束,为了进一步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科研秩序,为学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和谐的环境,请各单位尽快调整、成立综治领导小组及各类细化小组(治安、信息、调解、防火等)。
各学院要建立一支教师、学生参加的义务消防志愿者队伍,将详细名单单报综治办,保卫处将组织培训和演练。各单位请将调整后名单于3月20日前报综治办(保卫处)
综治办
201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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