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开展“百日”安全
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全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关于认证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内教办发【2011】84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9月20日至11月10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消防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汪支平
副组长:张 晋
成 员:薛志东 杨志斌 仝宗相 周树臣 娄建国 刘瑞强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图书馆、教学楼、学生公寓、餐厅、体育馆、会堂及各类会议室。
(二)机房、实验室、资料室、配电室、药品库。
(三)校内各工地。
(四)消防设施、水、暖、气、电安全及防火预案。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通过板报、讲座、演讲、图片、录相等形式进行消防知识宣传。特别要做好国庆期间防火工作,在“11.9”全国消防宣传日前夕,充分做好宣传工作。
(二)各单位要认真自查消防隐患,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三)此次活动计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各单位于11月5日前将检查、宣传情况报保卫处。
特此通知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