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平安校园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全校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校师生,特别是新生安全防范意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学校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安全第一,珍爱生命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8日—10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扎实推进安全教育工作。全校各部门、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担起政治责任,把维护政治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斗争精神,确保学校“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全校各部门、各学院要按《2021年维稳、创建平安校园和综治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对照梳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扎实推进要点落实。要细化学校“双排查”工作办法,把握方向,明确重点,要特别注意排查是否存在校园欺凌、排查师生当中是否存在“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问题,排查消防、食品卫生、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各类实验室等重要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关注学生情况,排查校园网贷情况。
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二)压实校园安全责任,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学校《综治维稳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各部门、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召开专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全面分析研判安全稳定形势,查找突出问题,细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把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逐点定人、逐人定岗,压实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
(三)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包头师范学院综治工作条例》、《包头师范学院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包头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包头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等涉及校园安全稳定方面的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引导广大师生营造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四)充分利用校园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利用易班网、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网站、LED大屏幕等媒体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安全、毒品预防、防范校园贷、网络刷单、网络电信诈骗、防范邪教非法宗教渗透、防范敌对势力渗透、防暴恐等教育培训、邀请公安民警、应急消防专家、心理咨询专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制作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展板,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积极通过校园媒体对本学院、本部门安全宣传教育的好方法、好措施、好经验进行总结和宣传。
责任单位:保卫处、宣传部、各学院
(五)开展好2021级新生安全教育第一课。根据2021级新生首次远离家人照顾,不熟悉校园及周边环境等实际情况,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新生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环境,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各学院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学院要开展消防法规专题教育、防火灭火知识教育、火灾逃生自救和火灾案例教育,宣传消防“四个能力”;组织学生到消防队参观体验、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用电教育活动,尤其要经常性开展宿舍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七)加大管制刀具清查收缴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加大管制刀具日常清查收缴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保卫处要适时组织协调辖区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和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八)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校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通过班会、讲座、宣传展板、手抄报、新媒体等形式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做到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确保每位同学掌握基本的识毒、防毒知识,具备一定的防毒拒毒能力。将毒品预防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通过家校联合增强毒品预防教育的效果;将毒品预防教育与课堂教育相结合,提高一线教师的毒品预防意识,要求教师在课堂中融入毒品预防知识;将毒品预防教育与大学生课外活动相结合,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保障禁毒预防教育效果。
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九)开展防范抵制邪教、非法宗教渗透教育。各学院、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师生宗教信仰状况排查。要利用校内各种媒体,通过班会、讲座、参观反邪教基地等方式,向广大师生揭露邪教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本质与危害,提高师生员工识别和抵御邪教渗透的能力。
责任单位:保卫处、统战部、宣传部、各学院
(十)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分析典型诈骗案例,教育引导大学生识别不法分子惯用的诈骗手段,积极引导学生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利用好APP的反诈教育功能,切实提高大学生防范意识。一旦有学生受骗,要及时予以关注,必要时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心理咨询中心、各学院
(十一)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性疾病预防教育。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食品卫生重点环节监管,严格落实进货、消毒、加工、留样要求,从源头防范风险。要加强学校人群密集的生活区域、活动区域的通风消毒。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教育工作,严格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提醒广大同学要保持学习生活场所清洁卫生、勤洗手、多通风,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提示学生发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
责任单位:后勤处、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十二)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处置工作。要加强对学校网站、“两微一端”、问答社区、各自网页,尤其是师生较为集中的贴吧、社交平台信息的日常管理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重点时期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相关部门、各学院要强化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分工配合,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信息,按有关部门通报的要求,分类制定应对预案,迅速处置有关舆情。
责任单位: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十三)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持续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部门、各学院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开展防疫培训,引导师生重视提升自身健康素养和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防控技能,要积极开展疫情防范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强化防范措施,引导师生主动接种疫苗,大力倡导健康生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防控意识和防护技能,树立科学防控理念,坚决阻击疫情进校园,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各学院、后勤处、学生工作部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本着“安全无小事”的原则,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对学校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把安全教育作为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平安校园建设月”活动计划。
(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学校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要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师生关注的电信诈骗、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上,加强抵御邪教非法宗教渗透、毒品预防、防范盗窃抢劫等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在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工作氛围。
(三)各部门、各学院要严格学校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和纪律,加强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责任,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各学院要分类整理,认真总结,于11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至保卫处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周树臣,联系电话:6193137。
此通知
综治办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