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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院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09年09月22日 14:42 hqq   点击:[]

包头师院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将在北京举行。作为北京的“护城河”,自治区和包头市近期多次要求各单位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防范,并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范围和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指示,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采取措施全力做好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责任到人,确保实验室、教室、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人员聚集区不出问题。

二、要按照上级公安部门要求,精心选拔责任心强的学生,在全校组建200人的巡控队伍,分时段、分部位在校园内巡控。各单位也要组建安全检查巡控队伍,每个二级学院10—20人,佩戴袖标,在单位所属办公室、资料室、实验室、教室及宿舍内部及周边进行巡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制止。

三、要掌握国庆期间在校或离校学生的情况,配合保卫及公寓部门做好摸底工作。放假前要召开学生安全教育会议,明确校规校纪及国庆期间的安保注意事项,不得从事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工作。

四、保卫部门要增加值班力量,加强校园巡控。要发挥保卫干部、门卫夜勤、夜巡人员及学生校卫队员的作用,在以往扎实工作的基础上,控制校外闲散人员及车辆入内,及时清理张贴物,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

五、学校网络中心及涉网单位要加强网络的安全管理,禁止非上网机房允许学生上网。要严格执行上级公安部门及学校制定的有关计算机及机房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效控制网上非法论坛及反动言论。

六、安全防范工作从9月15日开始到10月15日结束。期间,各单位特别是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人员在本单位24小时值班。各单位要在9月17日前将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的姓名、电话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办公室。

七、国庆期间学校总值班室电话3993009,保卫处总值班室3993450.

特此通知

包头师院

200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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