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规章制度 综合治理 安全保卫 消防管理 失物招领 相关电话 下载中心

处  长:6193135
副处长:6193136
副处长:6193430
综合科:6193137
治安科:6193138
政保科:6193137
安全管理科:6193152
治安科: 6193139
消防科:6193155
警务室:6193153
消防值班室:6193119
总值班室:6193110



   

综治办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26日 10:21    点击:[]

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五一”假期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全校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师生安全大如天”的思想,认真履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值班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二、要认真检查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仪器、有毒有害实验药品要集中存放,专人专柜专库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要高度重视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离校和返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师生的防盗、防诈骗、防拥挤踩踏、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警示教育,防范渗透,远离黄赌毒。

四、后勤处要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假期食堂的值班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加强校内施工工地安全监管,保障施工安全;学生工作部要加强各学生公寓进出人员管理,严禁宿舍留宿校外人员,要严格登记制度,所有带出的物品必需持有部门的相关证明,对带出物品的人员进行盘查、登记,方可放行。

五、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掌握学生回家、外出旅游等情况,尤其要对重点关注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必要的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沟通情况;要加强学生外出聚会饮酒的教育与预警,严禁晚归或夜不归宿,特别是要加强对学生校外勤工俭学相关活动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醒学生要时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严防事故发生。要对外出旅游学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核查各种旅游信息和旅游公司的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避免误入传销组织。

六、各单位要在428日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于428日下午下班前报保卫处。

七、保卫处24小时值班。值班室电话:6193110

特此通知


综治办   

2023425


上一条:包头师范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综治办关于做好“元旦”和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闭

包头师范学院保卫处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
Add: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postalcod:01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