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综治办
关于做好“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4.15国家安全日宣传工作活动,营造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国家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应对国家安全事件的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综治委研究,决定在2017年4月15日开展“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切实提高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应对国家安全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防范国家安全事件的发生,深刻认识国家安全事件的危害,促进校园平安和谐稳定发展。
二、活动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主题班会、团日活动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利用校报、广播、校园网、LED宣传屏、QQ群、微信平台等宣传载体,加强活动日的宣传。要在一些显著位置悬挂以国家安全日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制作主题宣传板报,达到宣传教育目的。
综治办
2017年4月11日
附:国家安全日活动标语
1、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2、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
3、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4、开展反间谍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
5、“4.15”为全民国家教育安全日。
6、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7、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8、构建总体国家安全观 走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
9、依法治国 依法理政 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
10、维护国家安全,共筑人民防线。
11、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1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
13、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始终要放在第一位!
14、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15、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