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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关于表彰2009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0年04月29日 16:37 hqq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

关于表彰2009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学校领导的亲切关怀支持下,全校各部门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全校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全力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持了校园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近期,我校又被青山区评为2008——2009年度“防范工作先进单位”,张晋为2008—2009年度“平安创建”先进个人。被自由路综治委评为先进单位。

去年年底,学校综治委组织三个检查小组,对各单位学工、综治等四项工作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各单位的工作汇报,查看了档卡资料和实地情况,各单位作了自查分,检查小组成员打了评定分,综治办又根据日常掌握的工作情况,对全校综治工作进行了评比考核。综治委认为:在2009年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时期,各单位都把维稳和综治工作当作一件重要的大事来抓,自觉地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没有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营造了很好的教学、生活和科研工作环境,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别是保卫处在2009年“预防甲流”的重大时期,在“国庆60年”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值班、巡逻,经受住了上级部门的明察暗访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考验,确保了校园的政治和治安稳定。

为表彰先进,促进2010年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综治委决定对文学院等7个 “优胜单位”, 历史文化与管理学院等10个“达标单位”,对李砂砂等17名先进责任人,对刘钢等11名先进门卫夜勤予以表彰奖励。希望这次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强化综治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在2010年创建平安校园和综治工作中创新、进步,在维护学校政治、治安稳定和本职工作中再创佳绩。

此决定

附:《2009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包头师院综治委

2009年4月13日

 

 

2009年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胜单位(7个 各奖励400元)

文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物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后勤集团总公司保卫处

二、达标单位(10个 各奖励300元)

历史文化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化学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图书馆体育学院

三、优胜单位先进责任人(7个 各奖励300元)

李砂砂云秀清于瑞成姜明郭金虎周汉忠张晋

四、达标单位先进责任人 (10个 各奖励200元)

胡琮禹史继敏马春生齐振华田强周毅李东魁白利平薛红旗王晓东

五、先进门卫夜勤 (11个 各奖励200元)

刘钢史文斌张玉才进宝玉李刚滕鹏林王万鹏亢震威王洪强郝美玲丰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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