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开展
新生“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2012级新生安全教育工作,学校综治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平安校园、迎接十八大召开
二、活动时间
2012年9月
三、活动内容
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高校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学校党委对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校领导年初在综治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和保卫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维护校园安全和打击预防犯罪的能力。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认真做好“两个排查”的月汇报工作,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积极动员师生员工参与安全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校园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组织师生员工学习领会《包头师院综治工作条例》、《包头师院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包头师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包头师院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的精神,对照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新生的安全隐患,组织开展有针性地教育活动,及时整改,力争达到安全标准。
㈢集中开展新生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帮助新生树立防范意识,做好自身保护,尽快熟悉周边环境,确保校园外出人员安全。
㈣认真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防范、打击和处理邪教组织活动,积极开展“禁毒斗争”、“扫黄打非”等重点专项工作的宣传活动。
㈤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重点在一些醒目位置悬挂利于警示新生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标语,制作以新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板报,广泛宣传新生安全教育和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要积极宣传各单位开展综治工作和新生安全教育的好方法、好措施和好经验。
㈥保卫处干部主动深入学院,通过讲座开展治安安全教育,并邀请消防战士进行现场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指导开展消防疏散演练。
四、工作要求
㈠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活动计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㈡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学校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校报、电子显示屏、广播、校园网等大力加强新生安全教育宣传报道。要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新生关心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上,重点宣传如何防范公共场所盗窃、抢劫等可防性案件的措施,如何增强新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㈢活动结束后,请将工作总结于9月28日前报学校综治办(保卫处办公室)。
包头师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