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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3月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2年03月13日 09:21 hqq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

2012年3月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包头市和青山区关于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指示精神,按照我校年初工作计划的安排,学校综治委决定在2012年3月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2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树立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树立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

1、要进一步动员全校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建设平安校园,为学校的快速发展创造一个稳定安宁的校园环境,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单位内部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2、要组织全体师生深入宣传学习《包头师院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自觉维护优美、有序的校园环境。未经主管部门和保卫处同意,校内外人员一律不得在校园内举办各种文化、体育、商业宣传和其它活动。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校园稳定。

3、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防范、打击和处理邪教组织活动。认真开展禁毒斗争、“扫黄打非”等各重点专项工作的宣传活动。

4、各单位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公众应急手册》、《包头师范学院学生手册》和《大学生安全知识问答》等书籍,努力在学习活动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各综治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全面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消防等方面的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各单位通过专题法规、防火灭火知识、火灾自救逃生和火灾案例宣传“四个能力”,通过组织学生到消防部门参观体验、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等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3、积极推动“大学生消防志愿者行动”。要结合学校、学院、部门实际,建立若干支消防志愿者服务队,接受消防部门的培训,开展消防知识“进校园、进学院、进班级、进宿舍”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关注消防安全、参与消防工作、增强消防安全素质、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推动全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建平安校园。

4、各单位要下功夫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开学实际安排好活动月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在校报、广播、校园网等媒体上加强活动月的宣传报道。要在一些显著位置悬挂综治、防范、消防等内容的宣传标语,制作主题宣传板报,真正达到教育目的。

(三)要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宣传工作的重点真正放在解决学生关心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上,重点宣传如何防范公共场所盗窃、抢劫等可防性案件的措施,宣传遇到违法犯罪如何斗争并加强自我保护,增强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努力取得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实效。

(四)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月方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并于3月25日前将活动资料、图片和总结报学校综治办。

201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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