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关于做好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暑期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园管理综合治理,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如因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各学院、各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财产、设备要集中存放专柜,对危化、有毒药品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根据需要安排好假期值班看护工作。
三、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做好学生离校期间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告诫学生远离黄、赌、毒,提高反邪教意识,防范敌对势力借用夏令营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渗透和煽动。
四、假期校园人员稀少,是各种案件的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保卫处要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招生录取安保工作。继续教育学院要做好骨干教师培训和成人函授的安全管理工作。网络中心要抓好假期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及时筛查和屏蔽不利于校园安全稳定的不良信息。后勤处要做好假期食堂值班安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水、电安全防范措施。学生工作部要加强公寓进出人员管理,特别是外来人员和带出物品的管理,严格登记,外来人员进入须持有关证件,带出物品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
五、假期各教学楼、实验楼原则封闭,校外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如有进入需提前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
六、各单位如在假期校内举办活动,需提前两天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七、各学院、各部门要在7月5日前组织开展安全自查,着重对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水、电、暖设备、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自查情况及存在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于7月7日下午4:00前报综治办。
八、保卫处假期继续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619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