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校园交通安全顺畅维护整洁有序的校容校貌,现就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和共享单车相关事宜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登记教职工和校内物资运输车辆信息
为提高车辆出入校园管理效率,学校在南院南门、南院东门、北院北门安装了车辆出入自动识别系统,废除原有凭证出入的管理方式。为此需要重新登记教职工和校内物资运输车辆信息,建立出入校园车辆管理信息库。由于校内车位有限,每位教职工最多允许登记两辆车,且登记车辆户主为我校教职工、配偶或子女。教职工车辆信息登记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校内物资运输车辆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出入校园车辆登记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从保卫处网站下载。登记信息表由学院书记、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为保证系统尽快投入使用,请各学院、各部门于9月13号前将登记信息表纸质和电子版报保卫处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张德华,联系电话:6193138,邮箱cds0073@163.com。
我校教职工车辆出入有效期设为长期有效,如有教职工调离我校,请调离职工所在部门及时书面通知保卫处,以便重新设定出入校园权限。各部门教职工批量登记信息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车辆出入校园批量审批表》;个别教职工增加或更换车辆,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车辆出入校园审批表》。校内物资运输车辆批量登记需填写《包头师范学院临时车辆出入校园批量审批表》,个别车辆申请出入填写《包头师范学院临时车辆出入校园审批表》。校内物资运输车辆出入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需要重新申请审批;一年期内如有变更,请相关监管部门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相关表格电子版从保卫处网站下载)
二、车辆出入自动识别系统启用后注意事项
车辆出入自动识别系统启用后,车辆按出入车道分道通行,系统自动识别出入车辆的车牌号,凡经登记、审批允许出入校园的车辆,系统自动起杆允许通行;未经审批的车辆由保安盘查登记后决定是否予以放行。为保障校园交通安全,车辆出入校门要减速慢行,进入校园后要保持慢速行驶,注意避让行人,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停车,停车要规范入位。对校内违规车辆实行黑名单制度管理,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违规记录,对违规车辆进行校内通报,对违规次数较多车辆和严重违规车辆记入黑名单库,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
三、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校园
今年,包头市投放了大量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动自行车,给师生的出行带来方便,但共享单车进入校园后随意乱停乱放现象较为严重,给校容校貌和校园交通带来较大负面影响。为保持整洁的校容校貌和畅通的校园道路,学校禁止共享单车进校园。并倡议广大师生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将用完的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动自行车整齐停放在校门两侧50米以外的空地处。
特此通知
附:1. 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车辆出入校园批量审批表
2. 包头师范学院临时车辆出入校园批量审批表
3. 包头师范学院教职工车辆出入校园审批表
4. 包头师范学院临时车辆出入校园审批表
保卫处
201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