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为了加强校园治安秩序,做好“五一”放假期间校园治安防范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要求,体育馆、创业学院、外语小孩班、实验室管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放假期间各项安全宣传教育,严格假期值班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二、各学院、部门要认真检查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对贵重仪器要集中存放,专柜专人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三、要高度重视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要加强对师生的防盗、防诈骗、防传销、防拥挤踩踏、防溺水,注意强化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警示教育,防范渗透,远离黄赌毒。
四、后勤处要做好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管理,严格假期食堂的值班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公寓中心要加强学生公寓进出人员尤其是带出物品的管理,强化门禁系统运行和管理,严禁宿舍留宿校外人员,要严格登记制度,所有带出的物品必需持有部门的相关证明,方可放行。
五、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掌握学生回家、外出旅游等情况,要重点加强学生外出聚会饮酒的教育与预警,严禁晚归或夜不归宿,特别是要加强对毕业生参加相关活动的安全防范教育,要时刻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六、各单位要在4月28日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于4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保卫处。
七、保卫处安排人员在博学楼安全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值班室电话:6193110
特此通知
综治办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