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 长:6193135副处长:6193136 副处长:6193430 综合科:6193137 治安科:6193138政保科:6193137 安全管理科:6193152 治安科: 6193139 消防科:6193155 警务室:6193153 消防值班室:6193119 总值班室:6193110
包头师范学院警务室致全校...
保卫处关于迎新军训期间道...
办理落户须知
学生: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
3、1寸免冠照片(背面写名字);
4、外省还需要到青山公安分局照相;
5、到青山区自由路派出所办理落户。
教师:
1、报到证、毕业证复印间;
2、聘用合同;
3、人事处开具的接收证明;
4、1寸免冠照片(背面写姓名);
5、外省还需要到青山公安分局照相;
6、到青山区自由路派出所办理落户。
上一条:学生办理机动车辆出入证需知及校园行车要求 下一条:保卫处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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