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学生工作部关于
在学生宿舍设立安全信息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根据学校综治委2015年工作要点,结合综治宣传月和“双排查”工作安排,经保卫处与学生工作部协商,决定在学生宿舍建立安全信息员制度,设立学生宿舍安全信息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学生宿舍安全信息员目的
主动适应国家安全工作新常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重心下移,阵地前移”的工作要求,强化学生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以预防和教育为主,强化日常排查,减少和避免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格局,大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学生宿舍安全信息员选拔条件
宿舍安全信息员承担着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信息宣传教育等重要职责,在人员的选择上要注重政治思想素质、个人能力素质和责任意识,根据学校加强学生公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关意见,建议学生宿舍安全信息员尽量由学生党员、宿舍团小组组长、宿舍长兼任。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学院党政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责成专人具体负责,要掌握宿舍安全信息员的具体情况。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宿舍信息员的选拔与培训工作,严把审核关,把那些素质高、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学生选拔为宿舍安全信息员;结合各学院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宿舍安全信息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应急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学生宿舍安全信息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学校保卫部门也将相应组织相关方面的培训,以指导和加强此项工作。
3、各学院要以安排布置此项工作为契机,普遍开展一次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早部署、早教育、早落实、早发现、早处置,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4、各学院要对宿舍安全信息员的工作给予经常性的监督和指导,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要定期检查宿舍安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处置。《学生宿舍安全检查记录表》要由宿舍安全信息员按涉密级信息保管,安全检查记录表查验要设置一定的程序,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5、此项工作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院本年度综治考评工作中。
6、请各学院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学生宿舍安全信息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的纸质和电子版报保卫处政保科(学校南大门东侧二楼,电话:6193139)。
此通知
综治办、学生工作部
2015年4月1日
附:1、学生宿舍安全信息员职责
2、学生宿舍安全信息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从保卫处下载中心下载)
3、学生宿舍安全检查月记录表
附件一:学生宿舍安全信息员职责
1、负责组织本宿舍学生学习有关学校安全教育的政策、法规、基本常识等。
2、负责组织开展本宿舍的安全宣传,结合实际组织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实践活动。
3、负责如实填写宿舍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信息,不得瞒报、漏报,安全检查记录必须按实际情况每日填写(不得提前填写或日后补填,学校相关部门将不定期抽查,一经发现类似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负责宿舍安全信息的搜集和上报工作,特别要注重本宿舍学生的异常行为、管制刀具、违规用电、宗教信仰、不正当言论、学生晚归和夜不归宿等信息。对于重要、敏感等涉密信息,不做记录,直接报学生所在的学院或报保卫处、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不得在宿舍同学及其他同学间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