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规章制度 综合治理 安全保卫 消防管理 失物招领 相关电话 下载中心

处  长:6193135
副处长:6193136
副处长:6193430
综合科:6193137
治安科:6193138
政保科:6193137
安全管理科:6193152
治安科: 6193139
消防科:6193155
警务室:6193153
消防值班室:6193119
总值班室:6193110



   

综治办(保卫处)组织召开全校辅导员安全培训会

2018年10月29日 09:27    点击:[]

综治办(保卫处)组织召开全校辅导员

安全培训会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压实校园安全维稳工作责任,提高全校辅导员安全教育工作意识,层层传导安全工作压力,巩固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成果,1026日,学校综治办(保卫处)在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会议室召开了各学院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安全工作培训会。保卫处负责人、警务室警长、保卫处各科室负责人、各学院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等30多人参加培训,培训会由保卫处副处长薛志东主持。

培训会上,学校警务室警长、保卫处各科室负责人结合校园综治安全工作实际就如何开展校园消防、治安、交通和防范等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培训。校综治办主任、保卫处处长盖永涛进行了培训总结。培训会强调,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学校双排查工作办法,加大工作力度,把“双排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学校意识形态责任制中关于综治工作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坚决打击邪教和非法宗教在校园渗透、坚决禁止在校园内传教、开展宗教活动、坚决防范敌对势力渗透,落实学校防暴恐系列制度要求,做好防范工作;要严防发生校园极端案事件,加强重点关注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要严防发生校园公共安全事件,特别要注意饮用水、食品卫生和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工作。培训会要求,各学院学工办主任、辅导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校园综治安全工作的底线思维,要围绕王永明书记在年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学校2018年综治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用实际行动提升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感,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

 

      综治办、保卫处

        20181026

 

上一条:包头师范学院第十三届大学安全暨禁毒知识竞赛成功举办 下一条:综治委关于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和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关闭

包头师范学院保卫处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
Add: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postalcod:01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