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确保校园安全有序,保障广大师生在校庆后、国庆假期期间人身财产安全,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各部门、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现就做好国庆假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履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要安排假期值班,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
二、要认真检查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仪器、实验药品集中存放,专人专柜管理,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发现。
三、要高度重视,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特别加强师生在外出旅游、回家、返校期间的防诈骗、防火、防盗、防范电信金融诈骗、防拥挤踩踏、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警示教育,防范以兼职招聘等名义的传销组织、防范渗透,远离黄赌毒。
四、校内相关施工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施工人员文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后勤处要做好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加强假期食堂的值班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公寓管理中心要加强学生公寓进出人员管理,严禁宿舍留宿校外人员,严格登记制度,所有带出的物品必需持有部门的相关证明,对带出物品的人员进行严格盘查;保卫处要加强校门、各楼宇等校园重点部位安保工作。
五、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学生外出聚会饮酒的教育与预警工作,严禁晚归或夜不归宿,要时刻提醒学生注意财产人身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六、各部门、各学院要在国庆假期前进行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于9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保卫处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6193137)。
七、各部门、各学院要加强安全稳定信息沟通,保卫处在假期期间安排保卫干部24小时值班。值班室电话:6193110。
综治办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