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安全工作大督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部署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和包头市委张院忠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要求, 12月6日上午,学校召开全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会,成立了以刘兴旺院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督查组,制定了《包头师范学院安全工作督查方案》。12月6日至7日,全校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开展了安全自查。
12月8日至9日,学校安全工作督查组分别由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兴旺,党委委员、副院长王有亮,党委委员、副院长、综治委主任施纪华,党委委员、副院长双山带队,分四个督查小组在全校开展了安全工作大督查。
督察小组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督查、重实效、建长效”的总要求,对学校主要场馆、大型活动场所、各类实验室、计算机机房、特种设备、化学药品、所有学生宿舍、学校公共消防设施设备、餐饮灶间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饮用水、校园周边底店和信息安全、各种矛盾纠纷及重点人员监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查。
督查小组每到一处都详细摸排了安全隐患情况,了解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具体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人员安全知识熟悉情况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通过督查,全校共排查出重点安全隐患31处,通过各组组长现场办公,安排整改23处,后期整改8处。保卫处将汇总梳理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报送的自查情况,结合学校全面督查结果,建立学校安全整改台账,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全面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安全大督查,学校进一步掌握了校园整体安全状况,传导了安全责任压力,督促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加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对消除安全隐患提出了明确整改思路,达到了对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解决”的预期目的,进一步巩固了平安校园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