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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关于做好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06日 17:47    点击:[]

综治办关于做好暑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暑假即将来临,为了做好假期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园管理综合治理,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安宁的假期,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尤其要加强对重点安防部位的检查,要对学生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维护好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件、事故,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履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如因失职造成责任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财产、设备要集中存放专柜,对危化、有毒药品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根据需要安排好假期值班看护工作。

三、要做好学生离校和返校期间人身、财产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大防盗、防诈骗、防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等教育力度,告诫学生远离黄、赌、毒,提高反邪教意识,防范敌对势力借用夏令营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渗透和煽动。做好毕业证的发放工作,全面掌握暂缓发放毕业证的学生思想动态,以免引发矛盾纠纷和安全事故。

四、假期校园人员稀少,是各种案件的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保卫处要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招生录取安保工作。继续教育学院要做好国培培训和成人函授的安全管理工作。网络中心要抓好假期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及时筛查和屏蔽不利于校园安全稳定的不良信息。后勤处要做好假期食堂值班安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水、电、气等安全防范措施。学生工作部要加强公寓进出人员管理,特别是外来人员和带出物品的管理,严格登记,外来人员进入须持有关证件,带出物品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

五、假期各教学楼、实验楼原则封闭管理,校外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因暑假期间我校各类施工较多,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保卫处的信息沟通与联系,核实施工单位资质和施工人员身份,明确施工时间节点,及时到保卫处进行备案。

六、各单位如在假期校内举办活动,需提前两天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七、各学院、各部门要在7月12日前组织开展安全自查,着重对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自查情况及存在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于7月14日下午4:00前报综治办。

八、保卫处假期继续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总值班电话:6193110,消防值班室:6193155。

 

                                       综治办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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