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校园治安秩序,做好“五一”放假期间校园治安防范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履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值班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二、要认真检查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仪器要集中存放,专柜专人管理,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三、要高度重视和维护学校的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要积极配合学生工作部及有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离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师生的防盗、防诈骗、防拥挤踩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警示教育,防范渗透,远离黄赌毒。
四、后勤处要做好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强假期食堂的值班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公寓中心要加强进出人员尤其是带出物品的管理,严禁宿舍流速校外人员,要严格登记制度,所有带出的物品必需持有部门的相关证明,方可放行。
五、各单位要在4月29日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报保卫处。
五、保卫处24小时值班。值班室电话:6193110
特此通知
综治办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