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放假期间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处、室、馆、中心: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加强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做好放假期间的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严防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切实加强人财物管理。要认真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仪器要集中存放,专柜专人负责;对危化药品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对思想偏激、性格孤僻等重点人员做好排查、教育疏导工作;要求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行为;要求不得携带、收藏管制刀具;要提醒师生注意外出旅游、返乡、返校途中人身、财产安全
二、后勤处要做好食品安全检查和后厨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在校学生食品供应和安全。
三、学生工作部要加强公寓管理,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公寓门卫要加强进出人员尤其是带进、带出物品的管理,要严格登记制度,所有带出的物品必需持有关部门的证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准出楼门;对进入宿舍楼的可疑人员和物品要认真盘查登记。要加强防火、防盗等防范安全措施。
四、各单位要在9月25日前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将自查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于9月25日下午4:30前报综治办(保卫处)。
五、放假期间,保卫处继续24小时值班。总值班电话6193110、消防值班室6193155。
特此通知
综治办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