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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关于做好学校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15年07月08日 17:04 hqq   点击:[]

综治办关于做好学校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暑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园管理综合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学校综治委《2015年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和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事”,对因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财产、设备要集中存放专柜,对危化、有毒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双人双锁管理,根据需要安排假期值班看护,放假前要对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做好学生放假离校和开学返校期间的人身、财产、交通等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示学生要远离黄、赌、毒和邪教,防范敌对势力利用各种活动对学生进行渗透和煽动。

四、网络中心要抓好假期期间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及时筛查和屏蔽不利于校园安全稳定的不良信息;后勤处做好假期食堂的值班安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水、电安全防范措施;学生工作部要加强公寓进出人员管理,尤其是外来人员和带出物品的管理,严格登记制度;续教育学院要做好成人函授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函授期间不发生安全问题;保卫处要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招生录取安保工作。假期校园人员稀少,是各种案件的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在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

五、假期各教学楼、实验楼原则封闭,校外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如有活动或工作安排,需向相关部门履行报备手续,如有外来车辆进入校园,请提前一天告知保卫处,以便协调。

六、假期我校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维修、改造等项目较多,项目责任部门要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对进校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要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如有施工车辆进入校园请于7月9日前到保卫处办理车辆进出校园凭证。

七、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7月8日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尤其要检查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水、电、暖设备和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学院、部门要于7月9下午4:00前将自查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

八、假期保卫处将在博学楼一楼校园安全监控中心继续安排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6193110。

综治办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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