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我校作为包头市消防重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遍布校内各楼宇。博学楼等5栋楼宇还安装了消防自动控制系统。这些消防设施、器材是校园消防安全的重要保证。但是,由于我校一些学生法律意识淡漠,消防应急灯、消火栓、疏散指示灯、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经常被人为破坏。消防报警按钮、防火卷帘门按钮经常被随意按下,导致误报火警。为有效应对火灾隐患,我校的消防控制系统目前全部处于自动控制和报警状态。在此状态下,一旦随意按下消防报警按钮、防火卷帘门按钮,或者在烟感探头附近抽烟,或有其它破坏消防设施等行为发生,都可能引起消防自动控制系统联动,致使消防泵自动启动,喷淋头自动喷水,防火卷帘门自动关闭。一旦现场处于火警状态,报警信息会自动上传到包头市消防支队,启动相应的消防报警和防火程序,消防官兵进入战备状态。因此,随意触碰消防报警按钮或坏消防设施,随意在楼内吸烟都会导致误报火情,扰乱正常的消防接报警秩序和教学秩序;而且,防火卷帘门随意启动也容易引发恐慌和夹伤、踩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随意扰乱消防接报警秩序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包头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也对校内消防工作有明确详细地要求及责任认定。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一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部门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包头师范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破坏消防设施、器材,不得随意按下消防报警按钮以及与消防设施、器材有关的电源开关,不得随意开启和关闭消防供水管路阀门,不得在室内抽烟。要加强对所管辖范围内楼堂馆所和学生宿舍、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应急灯、灭火器等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违规私拉乱接电源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按照“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的原则,各有关单位对所在楼宇内的消防自动控制系统及其相关设备负有日常管理、检查的责任,负责及时制止、纠正破坏消防仪器设备行为,负责及时上报设备故障、损坏情况和火情误报。图书馆要经常巡查自动喷淋头等消防设备,避免因火警误报导致喷淋,损坏书籍;团委要注意巡查会堂消防自动控制系统,避免误报导致仪器设备进水损坏;博学楼内的各二级学院和新逸夫楼内的物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要注意巡查本学院所辖场所消防自动控制系统运行情况,避免误报造成损失。装有自动消防控制系统的各楼宇管理责任单位分别是:图书馆楼由图书馆、网络中心、宣传部(校史馆)、办公室(会议室)、美术学院(美术馆)、历史文化学院(历史博物馆)、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博物馆)负责,博学楼学术报告厅、会堂由团委负责,体育馆由体育学院负责,新逸夫楼分别由外国语学院和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加强防护和监管措施,防止因误报火警造成图书、文物、仪器等财产损失。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以媒体上发布的火灾为案例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让广大师生员工真正认识到消防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认识到消防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杜绝消防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校园内的消防安全,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综治办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