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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2014年05月27日 15:56 hqq   点击:[]

保卫处关于开展

“校园安全环境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学校确定2014年为“校园安全环境建设年”,为进一步开展好“校园安全环境建设年”活动,根据《包头师范学院2014年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和综治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校综治委统一领导下,活动以“警钟长鸣,教育到位,防范到位,确保安全” 为主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着力维护校园秩序,全力保证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活动内容

加大“两个排查”力度

按照学校《2014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居安思危,组织力量及时排查影响单位内部安全和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归类梳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到人,逐一调处、治理,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加强安全教育

积极创新安全教育方式,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以“3月份综治宣传月”和“9月份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加强综治和法制宣传,适时举办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结合社会安全形势和案例,及时开展案例式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综治保卫干部培训,提高保卫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要认真分析近期社会上接连出现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其他高校出现的不安全事件,吸取教训,提高警惕,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1、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采取多种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特别要加强重点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力戒意外事故、纠纷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2、要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做好学生用餐、住宿、用电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校内出租超市及底店的安全监督和检查,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3、保卫部门要做好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和校门、楼门管理,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秩序。要继续配合青山区做好北门外昌福道夜市取缔工作,保证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加强信息收集研判

要继续完善和加强已建的信息渠道,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建立更为有效的信息渠道。各学院、各部门、班级、宿舍要完善信息员队伍,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及时了解师生员工思想状况,科学分析、研判,及时上报,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开展平安校园建设研究活动

充分调动综治委员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的积极性,深度挖掘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方法,并加以推广,从而更好地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同时要针对校园安全、维稳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活动。

三、活动要求

各学院、各部门综治、安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环境建设年”活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取得师生满意的效果。

各学院、各部门要留存活动资料,年底形成内容简明扼要、特色明显、重点突出的工作小结,汇总到年度总结中,于12月1日前报保卫处政保科办公室。

联系人:黄琴琴联系电话:619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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