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委关于组织开展
平安建设和防范邪教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全校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广大师生(特别是新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识别抵御邪教能力,经学校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平安建设和防范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肩负反邪新使命 守望亮丽内蒙古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20日—11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㈠认真学习《2018年全市“平安建设和防范邪教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包党防范办[2018]13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建设,提高全校对禁毒、反恐、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融资和防范邪教等。学习学校《2018年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和综治工作要点》,提高预防电信诈骗的警惕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校园安全。按照包头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包党政法发【2018】25号)要求,严格落实学校 “两个排查”工作办法,扎实做好排查工作,要特别注意排查是否存在校园欺凌的黑恶势力,排查师生当中是否存在“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问题,排查消防、食品、药品、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保护部位等安全隐患,排查具有极端暴力倾向和易肇事肇祸人群,及时上报排查结果。
㈡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包头师院综治工作条例》、《包头师院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等涉及校园安全稳定方面的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引导广大师生充分认识“校园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重要性。
㈢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以新生安全教育为主题,利用校园媒体开展安全宣传。保卫处要利用《安全月通报》、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保卫工作网站、LED大屏幕等媒体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禁毒预防教育、反邪教教育、交通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教育,邀请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制作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展板,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校内重点醒目位置悬挂利于警示广大师生员工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标语和安全温馨提示语。积极通过校园媒体对本学院、本部门安全宣传教育的好方法、好措施、好经验进行总结和宣传。
㈣要特别针对新生首次远离家人照顾,不熟悉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实际,组织开展符合新生安全需要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新生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帮助新生尽快熟悉周边环境,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强化自我保护能力。
㈤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开展消防法规专题教育、防火灭火知识教育、火灾自救逃生和火灾案例教育,宣传消防“四个能力”;组织学生到消防队参观体验、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活动,尤其要经常性开展宿舍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㈥加大管制刀具收缴的宣传力度和法制教育力度。各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要加大管制刀具收缴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保卫处适时协调公安部门开展宿舍安全检查突击行动,开展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
㈦开展禁毒教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2018年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六个一”活动的通知》(内禁毒办字【2018】25号)要求和校党委委员、副院长、综治办主任施纪华同志的批示,团委、学工部、保卫处等部门要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禁毒教育,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校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通过班会、讲座、宣传展板、手抄报、微信群、社团活动等形式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做到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确保每位同学掌握基本的识毒、防毒能力,提高据毒、防毒意识。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必须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必须提高各科任课教师的禁毒预防教育意识,与课堂教育相结合;必须融入大学生第二课堂,与大学生课外活动相结合,切实保障禁毒预防教育效果。
㈧开展反邪教教育。各单位重点围绕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发邪教知识推广,揭露邪教本质与危害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识别抵御邪教能力。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在开学初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诈骗教育,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分析典型诈骗案例,教会大学生识别不法分子惯用的诈骗手段,切实提高大学生防范意识。一旦有学生受骗,要及时予以关注,必要事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
㈨加强传染性疾病预防教育。针对秋冬季易发、高发的传染性疾病,尤其是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教育工作,监督提醒广大同学要保持学习生活场所清洁卫生、勤洗手、多通风,发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发现传染病疫情迅速报告,确保校园不发生疫情。
四、工作要求
㈠各单位要本着“安全无小事”的原则,充分认识安全教育对学校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把安全教育作为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服务广大师生员工的重要工作内容。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㈡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学校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校报、LED电子显示屏、广播、校园网等校园媒体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报道。尤其要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新生关心的电信诈骗、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上,把抵御邪教非法宗教渗透,毒品预防教育,防范盗窃、抢劫和增强新生安全防范意识作为宣传重点,提高广大师生,尤其是新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㈢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各部门将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学校综治办(保卫处办公室,联系电话6193137)。
包头师范学院综治办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