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
组织开展新生“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2009年大学生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新生入学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以新生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深化平安建设、保障新生安全。
二、活动时间:2009年9月份
三、活动内容
1、学习上级政法委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对平安校园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领会学校领导年初在综治会议上的讲话,进一步加强综治、保卫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维护校园安全和打击预防犯罪的能力。要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认真做好“两个排查”的总结工作,掌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严格公正履行管理职责,全面服务于教学工作。要最大限度地保证校园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
2、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包头师院综治工作条例》、《包头师院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包头师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包头师院校园治安秩序管理规定》,对照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新生的安全隐患,认真组织教育活动,及时进行整改,达到安全标准。
3、各单位要集中进行新生预防违法犯罪教育,认真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防范、打击和处理邪教组织活动,积极开展“禁毒斗争”、“扫黄打非”等各重点专项工作的宣传活动。
4、要发挥各二级学院优势,大张旗鼓地在全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讲座、摄影、板报、手抄报和专栏宣传、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单位开展综治工作和新生安全教育的好方法、好措施、好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好9月份新生安全宣传月活动计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各单位要在一些显著位置悬挂利于警示新生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标语,制作以新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宣传板报。
3、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学校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在校报、广播、校园网等媒体上加强新生安全教育宣传报道。
4、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宣传工作的重点真正放在解决新生关心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上,重点宣传如何防范公共场所盗窃、抢劫等可防性案件的措施,遇到违法犯罪如何斗争并加强自我保护,增强新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努力取得活动的实效。
5、对各单位开展新生安全宣传月活动的情况,学校综治委计入全年综治考核之中。
6、各单位宣传月总结于9月25日前报学校综治办(保卫处办公室)。
包头师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