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的寒假,维护好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严防发生事故,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防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今年寒假前,面临中层干部的聘任、调整。但是各部门一把手一定要把安全防范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党政领导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齐抓共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对因种种原因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安全防范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仪器要集中存放,专柜专人负责,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尤其在放假前,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将安全、防火事项及时传达到每个教职员工及学生之中。公寓要加强进出人员尤其是带出物品的管理。春节临近,也是各种案件的高发期,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要严格登记制度,所有带出的物品必需持有部门的相关证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准出楼门及校门。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维护学校的稳定,进一步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积极配合学生工作部及有关部门,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四、各单位要在1月8日前就单位内涉及的防盗、防火及其它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解决办法于1月9日前报保卫处及学校有关部门。
五、保卫处将在1月10对全校进行安全防范大检查。
六、从1月14日开始,保卫处继续24小时值班。
特此通知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