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十一”期间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十一”期间维护校园稳定和安全防范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维护好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和科研秩序,严防发生事故,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履行维护校园稳定和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部门一把手是当然责任人,一定要把维稳和安全防范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党政领导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二、开展维稳和安全防范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仪器要集中存放(保管),专人负责,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尤其在放假前,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将安全、防火事项及时传达到每个教职员工及学生之中。
三、公寓要加强进出人员的管理,严禁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要在放假前以多种形式提醒学生保管好财物,注意人身安全。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维护学校的稳定,进一步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积极配合学生工作部及有关部门,做好放假期间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五、各单位要在9月29日就单位内涉及的防盗、防火及其它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解决办法的建议于9月30日前报保卫处及学校有关部门。
五、国庆放假期间保卫处继续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博学楼一楼保卫处总值班室,值班电话3993450。
特此通知
201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