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关于组织开展
2015年校园“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馆、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学校综治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平安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日——10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讲话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学校《2015年维护稳定、创建平安校园和综治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提高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警惕性,提高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能力,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继续做好校园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年初制定的“两个排查”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排查,及时上报排查结果。
㈡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包头师范学院综治工作条例》、《包头师院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等涉及校园安全稳定方面的规章制度,梳理本单位与相关规章制度存在的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积极动员师生员工参与安全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校园安全稳定。
㈢广泛开展宣传工作,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平安校园为主题,利用校园媒体开展安全宣传。在一些重点醒目位置悬挂利于警示广大师生员工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标语和安全温馨提示语。广泛宣传新生安全教育和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宣传各单位开展综治工作和新生安全教育的好方法、好措施和好经验。
㈣强化学生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以预防和教育为主,强化日常排查,减少和避免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格局,大力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㈤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开展消防法规专题教育、防火灭火知识教育、火灾自救逃生和火灾案例教育,宣传消防“四个能力”;组织学生到消防队参观体验、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㈥加大管制刀具收缴的宣传力度和法制教育力度。各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中心要加大管制刀具收缴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保卫处适时协调公安部门开展管制刀具收缴专项行动。
㈦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教育厅各项安全工作部署,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责任要求,按照《包头师范学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㈧中秋、国庆即将来临,各单位切实加强人财物管理,要提醒师生注意外出旅游、返乡、返校途中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学生工作部要加强公寓管理,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公寓门卫要加强进出人员尤其是带进、带出物品的管理,要严格登记制度,所有带出的物品必需持有关部门的证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准出楼门;对进入宿舍楼的可疑人员和物品要认真盘查登记。要加强防火、防盗等防范安全措施。
四、工作要求
㈠各单位要本着“安全无小事”的原则,充分认识安全教育对学校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把安全教育作为服务广大师生员工的重要工作内容。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制定“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㈡要充分发挥学校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校报、LED电子显示屏、广播、校园网等校园媒体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报道。尤其要把宣传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新生关心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上,把防火、防范盗窃、抢劫、诈骗和增强新生安全防范意识作为宣传重点,提高广大师生,尤其是新生的自我防范能力。
㈢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各部门将工作总结于10月25日前报学校综治办(保卫处)。
包头师范学院综治办
2015年9月18日
附:安全月宣传标语
1、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
2、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3、加强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
4、重视公共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以人为本谋发展同心协力创平安
6、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破除迷信
7、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8、创平安校园育一流人才
9、平安是最大的效益稳定是最美的环境
10、人人参与平安建设处处营造和谐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