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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前后和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25日 10:27 hqq   点击:[]

综治办关于做好2015年

元旦前后和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5年元旦和寒假即将来临,全校工作进入期末阶段,同时又值学校新一轮干部聘任期间。为了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园管理综合治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祥和、安宁的假期,各单位要在元旦和放假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安全教育,维护好校园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严防发生事故,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及寒假前工作安排

㈠认真履行校园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领导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校园管理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齐抓共管,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事。对因失职造成的责任事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㈡安全保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要认真落实要害、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对贵重仪器要集中存放,专人负责,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㈢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各种活动的审批管理,重点要加强元旦期间学生的休闲活动管理,禁止饮酒,避免酗酒打架和恶性案件发生。

㈣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在12月30日前开展全面安全自查,尤其要检查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的水、电、暖设备、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做到万无一失,并将自查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于12月30日下午4:00前报保卫处。

二、寒假工作安排及要求

㈠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和维护学校的稳定,进一步强化教职工和成人函授学生的管理,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要积极配合学工部,做好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㈡放假期间,公寓要加强对进出人员尤其是带出物品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要提醒学生关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整理和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后勤处要做好放假期间的水、暖、电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㈢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假期期间各教学楼、实验楼原则封闭,校外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如有工作安排,需提前申请,经审批同意后,予以放行。

㈣保卫处要做好假期期间大型活动安保工作,如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安保工作。其他部门和二级学院在假期期间举办活动,如需要安排安保力量,需提前两天向保卫处提出申请。

㈤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在醒目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

㈥放假期间,保卫处继续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619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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